关于销户用户有电费余额退费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用户:
自2016年用电销户后,电费有余额且未办理退费的用户,为保障您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丽江玉龙供电局再次通知已销户电费余额未退用户办理退费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需携带资料
1.居民:需提供与销户用户名对应的身份证、收款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银行卡号、银行开户行)。
2.企事业单位:需提供与销户用户名对应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收款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银行卡号、银行开户行),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前往就近供电营业厅办理。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情况的用户(清单见附件)携带资料及时前往就近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如有疑问,敬请拨打辖区供电所电话或咨询当地营业厅。
玉龙供电所:18448124392
拉市供电所:18448115080
金沙供电所:19588654889
石鼓供电所:19519512393
巨甸供电所:19588657983
附件:已销户电费余额未退用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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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玉龙供电局
2025年09月09日
供稿/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玉龙供电局
责编/和润黄
二审/和众学
终审/郭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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