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

2026-01-20 15:50:26 阅读量2323 字数2136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的公告


为规范采购管理,建立标准化供应商信息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资质单位加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概况

中心为中共丽江市委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2023年8月24日挂牌成立,位于丽江市古城区东康小道100号,占地16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1.93亿元。目前,600平米综艺演播厅、XR虚拟制作系统等先进设施已投入使用,构建形成“一网(丽江网)、一端(丽江融媒App)、一矩阵”传播格局,核心平台粉丝量超500万。

核心业务涵盖:宣传党的理论政策;播映影视节目、出版报纸;承担线上政务与党建服务;生产短视频、公益广告;参与影视拍摄制作发行,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服务类别与合作模式

(一)供应商服务类别

本次征集的供应商服务类别主要为宣传与内容生产类,具体包括:1.活动策划执行,含大型活动整体方案策划、主题氛围营造与布置、氛围营造物料制作、舞台系统搭建与调试、文艺节目编排与导演、专业礼仪接待、现场执行统筹及后期总结资料汇编等;2.影视制作运营,含影视项目选题策划、脚本创作、专业拍摄摄制(含设备配备与人员调度)、后期剪辑、调色、特效包装、字幕制作、配音配乐、发行推广策略制定与执行及影视版权登记、维护、运营变现等。3.技术服务执行:信息系统架构、集成、开发、测试测评、安全服务等。

(二)合作模式

采用项目合作模式,适用于活动举办、影视制作等个性化需求。中心发布采购信息后,从信息库筛选供应商,通过谈判、招标等法定方式确定合作方并签订专项协议。


三、合作流程

1.入库审核:供应商提交材料,中心审核资质与能力后分类入库;

2.需求匹配:采购部门检索信息库,按合作类型对接供应商;

3.洽谈签约:明确细节后签订协议或下发订单;

4.服务监管:业务部门跟踪质量进度,建立台账;

5.验收结算:验收合格后按财务制度结算;

6.动态评价:年度或项目结束后评级(优秀/合格/不合格),作为后续合作依据。


四、合作保障与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精准填报服务信息,提供真实资质与业绩案例;

2.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3.按要求响应需求、反馈进展;

4.保障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监督整改;

5.签订《保密协议》,信息变更7日内书面告知。

(二)中心保障

1.保障公平竞争,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2.建立明确对接机制,确保沟通顺畅;

3.按协议及时结算,无理由拖延需支付违约金;

4.实行激励退出机制,优秀者优先合作,不合格者暂停合作或退库(3年内不受理)。


五、其他说明

1.征集不限所列类别,文化创意、会展服务等相关供应商均可报名;

2.信息库年度更新,资质失效者移出;

3.本公告为框架指引,具体以正式协议为准;

4.入库服务期3年,届满前30天可申请续期;

5.征集不收费,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成本。


六、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无不良经营状态;

2.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人员及资质;

4.近1年有3个及以上对应类别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5.提供2022至2024年审计财务报表(不足3年按实际年限);

6.“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单位及法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提供10日内查询截图)。

(二)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加盖公章)

1.《供应商入库登记备案信息表》《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件;

3.近1年业绩证明;

4.审计财务报表;

5.信用及裁判文书查询截图;

6.核心团队及服务能力说明。

(三)报名方式

1.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受理);

2.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副本)密封寄达指定地址,电子版(单一PDF/OFD,命名“单位名称+供应商入库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以签收和发送时间为准);

3.收件信息:地址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东康小道100号丽江市融媒体中心(注明“供应商入库报名材料”);咨询电话:19008888009(工作日9:00-12:00,14:30-18:00);附件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此处获取。



(四)注意事项

1.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3年内不受理并列入失信名单;

2.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果通过“丽江融媒”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者入库,有异议可书面申请复核;

4.信息库动态管理,违规者暂停合作或退库。

七、联系方式与监督方式

1.业务咨询:和玉明,电话:19008888009,邮箱565925229@qq.com;

2.监督举报:丽江市融媒体中心机关纪委,电话0888-5127130,邮箱ljsrmtzx@126.com。


八、附则

1.本公告由丽江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2.本公告通过丽江市融媒体中心所属“丽江融媒”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发布,第三方平台或账号转载无效;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026年1月20日


责编/李琳瑛

二审/钱 磊

终审/和众学

法律顾问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
闫霖 和纪元 0888-54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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