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根脉,也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和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宝山乡位于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东北部,下辖5个村委会,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超80%。该乡地处滇西北多民族交汇地带和茶马古道重要节点,汉族、纳西族、彝族、普米族、傈僳族、藏族等多民族群众长期共居,形成了多语共存、动态平衡的独特语言生态。各民族语言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相互浸润,纳西语、彝语等语言传承文化习俗,汉语作为国家通用语言发挥着跨民族交际的作用,构筑起多元一体的语言格局。在法治框架下守护好这片语言沃土,既是传承民族文化的内在要求,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以法律精神守护语言文化根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为宝山乡语言生态保护划定了法治底线、指明了实践方向。
目前,宝山乡语言使用呈现明显代际差异:老年群体母语使用稳定,中年群体兼顾母语与汉语,青年群体以汉语为主导、母语能力弱化。母语主要留存于家庭内部与传统仪式,汉语覆盖教育、商贸、政务等主流场景,部分使用人口较少的民族语言面临传承中断风险。
法律明确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地位,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使用。基层实践中,法治精神正逐步落地,但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均衡、保护资源不足、传承主体断层等问题,部分学校民族语言教学薄弱、公共服务场所民族语言服务缺失、青年群体对母语情感认同与实际使用脱节。唯有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可落地、可持续的具体举措,才能让各民族语言在法治阳光下平等发展、和谐共生。
多语共生面临的现实挑战
在现代化进程中,宝山乡多语生态在动态平衡中遭遇多重压力,突出表现为三大矛盾。
一是语言经济价值分化与母语传承动力不足的矛盾。汉语在就业、商贸、公共服务中工具性优势显著,母语实用场景收缩,青年群体出现“高认同、低实践”现象。当地青年仅30%能流利使用母语,95%以汉语为日常主导语言,部分非农职业、长期迁移群体出现母语转用现象。
二是通用语推广与民族语言保护的协同不足。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成效显著,但部分环节存在“重推广、轻保护”倾向。学校课堂教学以汉语为主,民族语言课程覆盖面窄、师资薄弱;公共服务、旅游景区等场所民族语言服务欠缺,母语在公共领域功能弱化,与法律要求的平衡发展、相互促进存在差距。
三是静态保护与活态传承的衔接不畅。当前语言保护多停留在典籍整理、词汇记录等静态层面,缺乏沉浸式传承场景与现代化传播手段。新媒体环境下,汉语网络用语快速渗透,降低母语表达活力;社区传承、家庭传承缺乏激励机制,母语传承链条面临断裂风险,与法律倡导的活态传承、创新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这些问题本质上是发展中的矛盾,既关乎文化传承,更关乎民族团结。只有坚持以法治为保障、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才能实现通用语与民族语言协同发展,让语言成为民族团结的“连心桥”。
构建多语共生和谐生态格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立足实际,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传承与创新并举,构建政策、教育、社区、产业协同发力的语言生态保护体系,以多语共生促进民族团结。
第一,完善政策体系,压实法治保护责任。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纳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建立语言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在政务服务、医院、景区等场所设立多语服务岗,增设民族语言与汉语对照标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语言权利。将语言资源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语言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数字化永久保存。
第二,深化教育融合,夯实传承根基。推行“汉语+民族语言”双语教学模式,编写贴近本地文化的母语教材,配齐配强专职双语教师。将母语教学与东巴文化、彝族传统技艺等非遗传承结合,增强学习趣味性。利用课后服务、周末课堂等开展母语普及教育,让青少年在掌握通用语言的同时,熟悉民族历史文化,厚植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
第三,激活社区传承,筑牢基层根基。依托村级活动场所建立民族语言传习所,聘请村寨长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授课,定期开展母语教学与民俗体验。实施“母语家庭”评选激励,强化家庭传承功能。举办多语文化节、语言交流活动,营造多语共生、相互尊重的社区氛围,让语言交流成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载体。
第四,赋能产业发展,激活传承动力。结合宝山乡旅游资源,开发母语文化体验项目,加强培训,让旅游从业者掌握民族语言,让母语成为文旅融合特色亮点。支持母语短视频、播客等新媒体创作,鼓励青年用母语讲述民族故事。
语言兴则文化兴,语言和则民族和。我们要坚持以法律为引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促进交融,既推广好国家通用语言,又保护好各民族语言文字,让民族语言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
作者:和亚梅(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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