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动丽江】以领养代替购买 守护城市文明新风

2026-09-08 17:33:07 阅读量2772 字数1555


犬只管理

近期,古城区常态化开展流浪犬公益领养工作,积极倡导文明养犬新风。本期节目,丽江新闻综合广播邀请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管理工作者和万胜走进直播间,为大家详细解读城区犬只管理、公益领养政策以及日常文明养犬规范。

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管理工作者和万胜走进FM106.2丽江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丽江融媒记者 李婧 摄)


点击以下音频收听节目




据了解,随着市民养犬需求逐年增加,宠物犬数量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是,因一时兴起饲养,在新鲜感过后便丢弃的现象越来越多。古城区推出常态化公益领养机制,就是希望通过社会爱心力量,为健康温顺的无主流浪犬寻找稳定、温暖的归宿,有效减少收容犬存量,盘活公共资源,让治理工作更高效、更有温度,真正在全城树立“以领养代替购买、以责任守护生命”的文明新风,从根源上减少流浪犬增量,让城市治理形成良性循环。

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犬只管理工作。(供图)


Q
普通市民想要参与公益领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领养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心智成熟、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和责任担当,能够对一条生命终身负责。领养人需要在古城区范围内拥有固定稳定的居住场所,有稳定的生活经济来源,能够长期承担犬只的日常饮食、疫苗、医疗、洗护等饲养开销,不会因搬家、工作变动、生活琐事等原因随意丢弃犬只。同时,领养人家庭全体成员需意见统一,同意饲养宠物,不会出现后期家人反对、被迫弃养的情况。

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犬只管理工作。(供图)


Q



整套领养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



  整套领养流程非常简捷便民,全程公开透明,不收取任何领养费用。有意向的市民可通过官方发布的渠道咨询报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领养申请。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认真核实领养人的信息后,将邀请市民前往收容场地,实地接触待领养犬只。

领养者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供图)

Q


领养之后需要注意什么?


  完成领养后,领养人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为犬只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登记、芯片植入,并到公安机关办理犬证,确保每一只领养犬只都拥有合法身份。

日常外出遛犬必须全程拉好牵引绳,自觉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杜绝一切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时,不得虐待、遗弃领养犬只,不得私自转送、转卖领养犬,不得长期放养犬只,避免扰民、伤人等情况。签订的领养协议具备明确的约束效力,目的是约束大家的饲养行为,杜绝一时冲动领养。

到社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讲座。(供图)


Q



如因客观因素,确实不能继续饲养宠物,这种情况该怎么正确处理?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饲养宠物,正确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一、自行寻找身边有爱心、有责任心、有稳定饲养条件的亲朋好友、爱心人士进行有偿或无偿转让,转让过程中做好信息对接,确认对方真心爱犬、能够长期负责,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变更养犬登记信息,完成正规过户交接。

二、如找不到合适的接收人,可提前与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报备,说明具体情况,根据犬只收容所的容纳情况,统一安置处理,坚决杜绝私自弃养的行为。

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犬只管理工作。(供图)

和万胜表示,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坚持常态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思路,抓实抓细古城区养犬管理各项工作。持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管控力度,加强小区、公园、广场、景区沿线的巡查频次,劝导整治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同时,常态化更新待领养犬只信息,推进公益领养工作,让更多爱心市民知晓领养渠道、参与公益领养,全力打造人犬和谐、邻里和睦、文明有序、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不断擦亮丽江文明底色与旅游城市名片。

编辑/李 婧

责编/杨四见

终审/和继贤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