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在文明城市创建中贡献志愿者力量

2022-02-18 11:20:00 阅读量43590 字数433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精神,持续广泛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力推进了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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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以“丽江市志愿者十不准”为基本要求,围绕志愿者仪容仪表、礼貌用语、文明劝导等内容经常性组织开展文明志愿服务培训,提高我院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精神的理解与认识,确保志愿服务队员时刻体现丽江志愿者文明有礼、积极向上的形象,不断提高文明劝导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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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全面统筹、责任到人。成立了40名志愿者组成的志愿服务队,每月统筹安排志愿者常态化开展交通路口文明劝导、城区路段及挂联小区环境卫生清洁、不文明行为劝导、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2021年,全院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长700余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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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调落实、工作留痕。及时在工作群中公布志愿服务人员安排表、志愿服务工作相关要求,要求各志愿服务人员对照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打卡、服务问题及时反馈制度。



供稿: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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